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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指南 荆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,根据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编制了《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信息公开指南》),旨在对需要获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市民、企业提供帮助。 一、主动公开信息 (一)信息公开范围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《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》。 (二)公开信息期限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。 (三)公开信息途径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通过中心网站予以公开,也可以通过荆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(http//:www.jzxzzx.gov.cn)查阅。此外,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还根据相关信息的情况利用报纸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作为辅助手段对部分政府信息予以公开。 二、依法申请信息公开 (一)信息申请承办机构 1、承办机构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自 2、联系方式:荆州市北湖路22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综合科
邮政编码:434000 电话:0716—8269555 传真:0716—8269900 电子邮箱:jzxzzx@yeah.net。 3、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:8:30至11:30,下午:15:00至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 (二)信息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采用信函、电报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当面口头申请等形式,填写《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见附件),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(申请表可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)。 1、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信息申请的,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《申请表》,填写完毕后发送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子邮箱内。 2、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”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”的字样。 (三)信息申请的处理 1、登记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于填写完整、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《申请表》应予以登记,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。 2、答复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: (1)属公开范围的,当场公开或告知申请人可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 (2)属免于公开或部分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理由; (3)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或告知查询方式和途径。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信息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信息公开服务相关的业务。 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 市民、企业认为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人事监察科举报,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,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 监督电话:0716—8268666 通信地址:荆州市北湖路22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人事监察科 邮编434000。 附 件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: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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